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公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議名單的公告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進一步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根據《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號)和《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的通知》(辦非遺發〔2019〕47號),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成果驗收工作。經專家評審和實地暗訪等工作程序,確定了通過驗收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議名單。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對個別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名稱進行了變更?,F予以公示。
我國公民和法人機構如對建議名單有異議,請于2019年12月19日前,實名向文化和旅游部書面反映(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準),并同時提供事實理由和相關依據、證據,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單位(或反映機構名稱)、身份證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以便核查。
郵寄地址及郵編: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100020
聯系電話:010-59882539(傳真)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議名單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13日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議名單